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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09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

发布人:管理员    发布日期:[2009-04-30 23:19:47]   共阅读[287]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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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根据浙统认办(2009)1号《关于2009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》及《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》,结合实际,现就2009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考试形式、考试时间及报名办法

  (一)考试形式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计局统一教学大纲,统一命题、统一时间、统一考务规则的办法。《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》科目考试的试题有单项选择题、多项选择题、判断题和综合应用题四种题型;《统计法基础知识》科目考试的试题有单项选择题、多项选择题、判断题和案例分析题四种题型。2009年考试试题将全部采用客观题型。

(二)考试时间。2009年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9月20日,具体考试课程安排:

上午  9∶00—11∶00  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

下午  14∶00—16∶00   统计法基础知识

(三)报名办法。考试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。报名时间为4月27日-5月8日,具体日程由各县(市、区)统计局自行确定。  二、考场设置

(一)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属于国家级考试,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应设置在各县(市、区)政府所在地,要选择承担过国家级考试任务的学校。各地应加强对监考人员的培训,明确考试要求和纪律,尽量请责任性强、有监考经验的学校老师进行监考。

(二)各县(市、区)请在5月底前将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料通过《人事教育在线处理系统》的“统计从业资格考试”功能模块录入或导入数据库,7月底前编排好考场设置(按30人或25人设置,最低不能少于15人),8月底前做好准考证的制作和核发工作,9月中旬做好试卷的接送等工作。

(三)考区应悬挂、张贴明显的横幅、标语、考场平面图,每一考场门口要张贴考场号和准考证起止号;考生的座位必须是单人、单桌。考场内应设置考生物品存放桌,供考生存放书包、手机等物品。每个考试点要设“考务办公室”,以作考试期间的临时工作场所。

(四)建立考试值班制度。值班时间为9月20日8∶30至16∶30;县(市、区)统计局值班人员名单和电话号码在9月14日前报市统计局;市局值班、巡视人员名单及电话号码将事先在《人事教育在线处理系统》上公布。

三、考试费用

 我市2007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收费标准,按浙价费 [2005]197号文的有关规定,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45元,两科合计90元,教材费每人48元,合计 元/人。请各县(市、区)于8月15日前交嘉兴市统计局办公室。      

四、各县(市、区)统计局、市级有关部门、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,认真开展工作,切实做到人员到位,发动充分,组织严密,服务周全,考纪严明。确保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。工作中如发现问题,可及时与嘉兴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,联系人:阮学军、许剑芬;联系电话:82521550、82521551
附件一:2009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报名登记表.xls

浙江正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行政部

二○○九年四月二十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