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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09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
发布人:管理员 发布日期:[2009-04-30 23:20:14] 共阅读[303]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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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关于2009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浙统考办〔2009〕1号)文件精神,现将我市2009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
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科目为《高级统计实务》,定于2009年10月25日(星期天)9:00-12:00进行。
二、考点设置及考试形式
考点设在杭州市。考试形式为开卷笔答,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统计专业知识、法律法规,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、解决和处理统计业务的综合能力。
三、报名条件、办法及时间
全市范围内凡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和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,已取得统计师或经济师、会计师、审计师资格,从事统计和相应管理工作的在职专业人员,均可报名参加考试。
考试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。由各县(市、区)统计局统一组织实施,汇总后上报市统计局办公室。市级有关单位人员的报考工作由市统计局组织实施,其中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有主管部门的,应先由所在单位审核,然后由主管部门统一向市统计局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;无主管部门的,由所在单位审核后直接向市统计局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。
2009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11- 19日。市统计局报名地址:嘉兴市行政中心五号楼927室,联系电话:82521551。
四、报名要求
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《2009年度浙江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》(见附件),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章;出示身份证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,并提交1寸免冠彩照2张,身份证复印件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 份。
各县(市、区)统计局要在考试报名前,向社会公布报名条件、时间、地点和办法。组织报名时,必须按规定报考条件,认真做好对报名表、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审查工作。
五、各县(市、区)统计局要统一思想,加强领导,搞好协作,明确职责,抓好落实,确保我市2009年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顺利完成。
行政部
二OO九年四月二十六日

